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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29 04:50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78,123,58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价值型、创新型、国际型”定位,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以“做强叶片、做优玻纤、做大锂膜”的产业发展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风电叶片、玻璃纤维及制品、锂电池隔膜三大主导产业,同时从事高压复合气瓶、膜材料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公司从事风电叶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产品下游客户为风电机组整机商,终端用户为风电场开发商。公司作为国内风电叶片行业领军企业,目前具备年产10GW以上风电叶片生产能力,拥有江苏阜宁、江西萍乡、河北邯郸、北京延庆、甘肃酒泉、吉林白城、内蒙锡林等七个生产基地,覆盖了国内所有目标客户市场及部分国际知名客户市场;拥有独立自主的设计研发能力,具备1MW-8MW的6大系列产品,适用于高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海上等不同运行环境。全系列产品通过GL、DNV等国际认证。

  报告期内,在国内风电行业因抢装需求爆发和疫情防控生产受限的双重背景下,公司坚持防疫复产齐头并进,主动拥抱和深度挖掘行业需求,快速释放主力叶型产能,Si68.6等明星产品抢占市场绝对领先份额,进一步扩大市场优势。公司风电叶片产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前瞻性的产品布局,狠抓“管理精细化”,深入实施叶片产销流转提速策略,降本增效,产销量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合计销售风电叶片12.3GW,实现销售收入90.2亿元,净利润10亿元,市场占有率连续10年保持全国第一,筑牢后平价时代公司叶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巩固风电行业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风电叶片产业作为公司主导产业之一,将继续秉持“技术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大资源投入践行“两海战略”。海上风电增长势头强劲,公司将基于自身技术和生产优势,巩固提升既有海上客户合作深度,持续增加海上大叶型产品研发投入,通过大型化、大功率化及定制化叶片研发拓展海上风电客户;同时坚定“走出去”步伐,紧抓新的战略机遇期,奋力开拓国际市场。

  风电叶片主要原材料为玻璃纤维和树脂。公司面对后平价时代风电行业新形势,重点打造内部协同机制,实现销售、生产、采购计划联动,促进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建立招标采购体系,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年度招标采购,确保供应商在价格、品质、服务等方面综合实力最优;搭建母子公司统一集中采购平台,对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集中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确保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协调、统一;推行“寄售”采购模式,对主要原材料实行“零库存”管理。

  风电叶片下游客户为风电机组整机商,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在销售工作方面重点维护大客户,同时大力开拓新市场及国际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挖掘战略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客户管理机制、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使公司的客户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市占率前两位的整机厂商供应体系中占据绝对优势,并承担其海外项目叶片供应;同时,在国际客户开发方面有序推进,依托江苏阜宁国际化工厂及海外研发中心,报告期内,成功通过了又一家国际一流整机厂商的认证和审核,并积极开展研发对接,有望快速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2020年,受政策影响风电行业迎来抢装,产业链上下游景气度高涨,据彭博新能源统计数据,国内全年风电新增装机57.8GW,在2019年基础上实现翻番。随着技术工艺不断进步和非技术成本持续压缩,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下降,2021年正式进入平价元年,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远大目标推动下,可再生能源长期增长趋势明确,将加快对传统火电项目的增量和存量替代,未来5-10年风电装机有望迎来再次爆发,风电亦将从补充性能源升级为主要增量能源。平价时代市场空间打开将进一步促进技术进步及供应链成熟,将推动“风储一体化”、分散式风电及海上风电等增量市场的发展,而大型化、低载荷、易制造将成为风电叶片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平价时代具备技术、规模和服务等综合竞争能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同时,中国风电设备企业技术进步以及低成本优势,将吸引国际整机企业更多的寻求和深化与中国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设计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的独立零部件厂商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材叶片作为行业龙头,将持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在国内占据高端市场,打造平价产品;海外通过定制化开发深度绑定大客户,保持持续稳定供应。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公司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玻璃纤维年产能约100万吨,产品包括无捻粗纱、电子纱、缝编织物、短切纤维、耐碱纤维、低介电玻纤等类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电子电器、风力发电、建筑、管道、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报告期内,玻纤业务抓准高景气领域市场机遇,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能和产品结构;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实现低介电玻纤和超细纱部分关键技术突破,批量生产及供应国内外知名客户;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在全球疫情冲击及风险挑战加剧背景下,产销量及盈利均创造了历史新高,持续领跑行业。报告期内合计销售玻璃纤维及其制品10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约69.4亿元,净利润11.5亿元。

  玻璃纤维主要原材料为叶蜡石、高岭土、石灰石、硼钙石等,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公司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调剂的采购模式,并通过与资源型原材料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参股合作的形式锁定上游资源,通过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形式提高原料质量,构建了稳定的原材料战略保障体系,满足生产所需。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代理两种销售方式,国内市场的产品约90%采用直销的方式,约10%采用经销商代理的方式。销往海外的产品中约70%采用直销的方式,约30%采用代理的方式。公司在北美、南非、欧洲等地设有销售公司或办事处,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客户开发和直销力度。

  玻璃纤维凭借其轻质高强及可设计性的优异特性,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交通运输、新能源、建筑建材、石油与化工、环保与防腐、海洋船舶、基础设施建材等领域。玻纤及复合材料由于其功能特性,对传统材料具有替代性,随着技术和管理的进步,使得玻璃纤维成本中枢下降,替代性价比提升;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与产品创新使得玻璃纤维性能不断提升,其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使得行业需求兼具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的双重特性,长期以来保持增长态势。按其产品应用特性来分类,主要分为热塑、热固增强材料和细纱及布(工业与电子类),热塑玻纤市场需求增幅高于热固玻纤材料,主要应用集中在汽车的轻量化、电子电器、家电等行业,热固玻纤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扩大,特别在风力发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化工环保方面;细纱及电子布主要用于电子线路板(PCB),随着家电智能化、电动汽车、工业智能制造推广等,电子玻纤布需求持续增长,5G通信与人工智能的普及对低介电玻纤纱(布)等特种玻璃纤维需求上升。

  从供给格局来看,全球玻璃纤维市场已形成头部企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高,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资金和政策壁垒。就全球市场而言,前六大玻璃纤维企业合计的市场占有率约为75%。就国内市场来看,中国玻璃纤维三大巨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60%以上,随着国内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以及较高的资金、技术壁垒,行业领军企业凭借智能制造升级带来的竞争优势将更加凸显,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泰山玻纤为全球前三的玻璃纤维制造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结构优势明显,新产品储备充足,玻纤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定位清晰,是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性玻纤企业。报告期内,泰山玻纤抓准高景气领域市场机遇,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能和产品结构,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在全球疫情冲击及风险挑战加剧背景下,取得了远超预期的创纪录的经营业绩,产销量及盈利均创历史新高,持续领跑行业。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是中国建材集团重点打造的战略新兴产业,是公司近年来投入大量资源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公司现阶段具备年产10亿平米基膜的生产能力,拥有山东滕州、湖南常德、湖南宁乡以及内蒙呼和浩特四个生产基地,覆盖了国内外主流锂电池客户市场;拥有国际先进的湿法隔膜制造装备以及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5-20μm湿法隔膜及各类涂覆隔膜产品,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3C消费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锂膜产业围绕“重研发、扩产能、保质量、降成本”,外抓市场、内抓生产研发,产能释放加速,产品良率及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成功开拓海外高端市场和3C消费类市场;完成超薄隔膜、高强度基材、高孔低透气隔膜、耐氧化性隔膜等新产品研制,7μm高端产品领先竞争对手在行业内率先实现批量供应。报告期内合计销售湿法隔膜约4.2亿平米,实现销售收入6.1亿元;同时,海外市场开发获得质的飞跃,实现隔膜出口“零”的突破,海外客户收入占比超过15%。

  在碳中和目标倒逼下,欧洲与中国都自上而下地将新能源车作为重点战略布局,从补贴、产业链扶持、顶层政策指引等多方面推动新能源车发展,全球一线车企加大投入全面推动电动化转型。据EVsales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325万辆,受欧洲市场强势增长和中国快速复苏带动,同比增长37.78%,渗透率达到4.24%。全球电动化浪潮开启,必将带动电池装机规模迅速攀升,锂电池隔膜行业将充分受益,中长期将保持景气度扩张。同时储能应用在全球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目标下,将极具爆发性,市场潜力亦是不亚于动力电池领域。

  “低成本、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将是未来锂膜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涂覆配方及工艺将是打造差异化和定制化隔膜产品的核心要素。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头部企业规模技术提升,行业加速洗牌,市场竞争格局逐步清晰,国内隔膜企业差距进一步拉开,市场进一步集中,头部企业均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6年8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出具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2017年5月9日,联合评级出具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泰玻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

  2018年5月19日,联合评级出具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泰玻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

  2019年6月21日,联合评级出具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泰玻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

  2020年6月15日,联合评级出具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泰玻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

  2018年3月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8中材Y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跟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中诚信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2018年5月18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18中材Y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5月1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18中材Y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5月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18中材Y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报告期内,在全球疫情冲击及风险挑战加剧背景下,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成果显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1亿元,同比增长3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48.70%,各项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在国内风电行业因抢装需求爆发和疫情防控生产受限的双重背景下,公司坚持防疫复产齐头并进,主动拥抱和深度挖掘行业需求,快速释放主力叶型产能,Si68.6等明星产品抢占市场绝对领先份额,进一步扩大市场优势。公司风电叶片产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前瞻性的产品布局,狠抓“管理精细化”,深入实施叶片产销流转提速策略,降本增效,产销量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中材叶片销售风电叶片12.3GW,实现销售收入90.2亿元,净利润10亿元;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及维护要求》(编号:GB/T 25385-2019)正式开始实施、参与制定的国际首个IEC61400-5叶片标准发布,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自主完成多款80米级别大叶片的设计开发,实现战略客户主要风机平台叶片需求的全覆盖;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最大的海上全玻纤叶片Sinoma85.6在福建兴化湾顺利完成吊装,标志着量产海上低成本大叶片取得重大突破;重点推进高性能玻纤拉挤主梁产业化应用、碳纤维主梁防雷技术、3D铺层模拟技术等领先的技术研发项目,确保公司持续引领叶片行业的产品创新及技术发展;

  产能布局方面,推进实施了锡林公司技术升级、阜宁公司增产扩容等项目,实现了产品结构在两海、陆上的全面覆盖及转型;

  生产运营方面,面对原材料短缺,多举措提升战略供方的供应能力以及迅速开展材料替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重点打造内部协同机制,实现销售、生产、采购计划联动,促进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稳定实现了80米级大叶片24h脱模、72h流转、8天交付客户;

  质量管理方面,对标LM/TPIC等国际一流企业,逐步打造具有公司特色的W-QMS质量系统,在各工厂逐步完成实施,实现管理、工作、产品的标准化;

  国际化方面,通过定制化开发深度绑定大客户,得到国际一流客户的充分认可,在海外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仍然保障现有国际客户供货需要。报告期内新增通过了一家国际一流整机厂商的认证和审核,并积极开展研发对接,有望快速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公司锂膜产业围绕“重研发、扩产能、保质量、降成本”,外抓市场、内抓生产研发,产能释放加速,产品良率及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合计销售湿法隔膜约4.2亿平米,实现销售收入6.1亿元;同时,海外市场开发获得质的飞跃,实现隔膜出口“零”的突破,海外收入占比超过15%。

  产能建设方面,湖南生产基地17-20#线年一季度将陆续释放产能;加速山东滕州二期项目建设,预计2021年下半年陆续释放产能;重点筹划布局新的生产基地项目。

  市场开拓方面,海外客户开拓取得重大突破,韩国两大客户已实现批量供货;国内战略客户供应商考核评分A级,供应份额保持稳定;

  新产品研发方面,7um湿法隔膜在行业内率先实现量产量销;完成超薄隔膜、高强度基材、高孔低透气隔膜、耐氧化性隔膜研制;海外高端5μm-3C隔膜、陶瓷涂覆隔膜、多功能性混合涂覆隔膜、多层涂覆隔膜等产品实现销售。

  质量管理方面,始终秉持“以质量赢市场”的理念,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国际标准的质量管控系统及后端质量检测,在隔膜厚度一致性、孔隙率、热收缩、拉伸强度等关键技术指标以及微孔尺寸和分布的均一性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玻璃纤维行业2019年受到较为严重的新增产能冲击,加之中美贸易战爆发,国内外需求走弱,导致行业运行整体承压,中国玻纤行业进入了转型调整期,玻纤价格和玻纤企业的盈利能力回到了近年来的低位。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对行业供给造成了一定影响,玻纤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实现玻璃纤维纱总产量541万吨,同比增长2.64%,增速较2019年显著回落。虽然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重大冲击,但得益于2019年全行业产能调控(头部企业如中国巨石、泰山玻纤均部分池窑关停搬迁),以及内需市场及时复苏,整体供需格局边际改善明显。进入三季度,风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以及汽车、基建、家电、电子等领域需求逐步回暖,玻纤纱市场供需形势发生根本转变,库存迅速下降,行业迎来一波涨价潮。泰山玻纤密切研判、快速反应、主动适应,积极调整市场结构与产品结构,在全球疫情冲击及风险挑战加剧背景下,产销量及盈利均创历史新高,持续领跑行业。

  玻纤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对比发达国家,一方面中国人均玻纤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远未被充分开发,玻纤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玻纤行业技术升级推动玻纤产品结构升级,从泰山玻纤下游需求分布来看,新能源、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新兴战略领域近年来占比不断提升,行业成长性加强。

  稳步推进高端产能建设。泰山玻纤满莊新区F07线线万吨耐碱玻纤生产线月点火,至此满莊新区新旧动能转换的8条生产线全部建成投产,随着水性新材料、复材以及湿法毡等项目陆续建成,满莊新区工厂将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启动邹城公司ZF01线冷修改造工作,建设年产6万吨无碱玻璃纤维细纱池窑拉丝生产线,实现细纱产能扩容(增加约4.6万吨)。

  持续推进三精管理提升运营质量。坚持经营精益化,根据市场需求趋势变化提前谋划及时调整策略,年初面对全球疫情影响采用积极的应对措施实现经营业绩逆势增长;二季度初预判下半年供货短缺,提前优化结构,抢抓风电机遇,销量大幅提升;坚持管理精细化,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及时兑现可控成本考核调动员工积极性,成效显著,综合制品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下降96元/吨,全年同口径降本1.9亿元。

  新产品研发成效显著。扁平玻纤产销量提升,产品结构系列化;新一代高模量玻纤THM-1实现批量生产,产品性能优异;继低价电(TLD)短切玻璃纤维量产量销后,自主研发的低介电(TLD)细纱和电子布已顺利进入下游客户测试程序,并通过了阶段性测试,下半年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2020年,受政策影响风电行业迎来抢装,产业链上下游景气度高涨。随着技术工艺不断进步和非技术成本持续压缩,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下降,2021年正式进入平价元年,在“3060”碳中和、碳达峰的远大目标推动下,可再生能源长期增长趋势明确,将加快对传统火电项目的增量和存量替代,未来5-10年风电装机有望迎来再次爆发,风电亦将从补充性能源升级为主要增量能源。平价时代市场空间打开将进一步促进技术进步及供应链成熟,将推动“风储一体化”、分散式风电及海上风电等增量市场的发展,而大型化、低载荷、易制造将成为风电叶片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平价时代具备技术、规模和服务等综合竞争能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同时,中国风电设备企业技术进步以及低成本优势,将吸引国际整机企业更多的寻求和深化与中国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设计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的独立零部件厂商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材叶片作为风电叶片行业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国有控股企业,先进的技术研发体系、高效的生产制造体系以及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公司开拓国内外一流风电主机客户最有力的保障。未来,中材叶片将持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在国内占据高端市场,打造平价产品;海外通过定制化开发深度绑定大客户,保持持续稳定供应,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玻璃纤维优异的产品性能及可设计性决定其下游应用广泛,是复合材料的最佳增强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应用于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器、交通运输、新能源、建筑建材、石油与化工、环保防腐、海洋船舶、基础设施等领域。玻璃纤维是一种替代材料,对传统材料具有替代性,一方面技术进步使得玻璃纤维成本中枢下降,替代性价比提升;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使得玻璃纤维性能不断提升,其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使得行业需求兼具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的双重特性,长期以来保持增长态势。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玻璃纤维行业产能相对集中且缺乏弹性(连续生产),随着应用领域延伸,需求规模不断扩大但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比其他材料小。整体来看,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升级决定玻璃纤维行业在波动中向上成长。过去二十年,国内玻璃纤维企业凭借技术升级、规模扩张、成本降低以及品质提升迅速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影响力大幅提升。玻璃纤维的替代属性及高性价比是行业成长的核心因素,其成本中枢长期来看是不断下移,而普通玻璃纤维产品为凸显性价比将逐步“平价化”,玻璃纤维企业规模扩张收益逐步降低,预计今后将面临更大的竞争。高端化、智能化将是行业发展趋势,高端化决定市场空间、智能化打开降本空间,未来具备行业领先技术、优势产品结构、优异品质和服务的综合性玻璃纤维企业将会胜出。

  从供给格局来看,全球玻璃纤维市场已形成寡头垄断格局,市场集中度高,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资金和政策壁垒。就全球市场而言,前六大玻璃纤维企业合计的市场占有率约为75%。就国内市场来看,中国玻璃纤维三大巨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60%以上,随着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以及较高的资金、技术壁垒,行业领军企业竞争优势将更加凸显,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泰山玻纤为国内第二、全球前三的玻璃纤维制造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结构优势明显,新产品储备充足,玻璃纤维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定位清晰,是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性玻璃纤维企业之一。

  在碳中和目标倒逼下,欧洲与中国都自上而下地将新能源车作为重点战略布局,从补贴、产业链扶持、顶层政策指引等多方面推动新能源车发展,全球一线车企加大投入全面推动电动化转型。据EVsales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325万辆,受欧洲市场强势增长和中国快速复苏带动,同比增长37.78%,渗透率达到4.24%。全球电动化浪潮开启,必将带动电池装机规模迅速攀升,锂电池隔膜行业将充分受益,中长期将保持景气度扩张。同时储能应用在全球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目标下,将极具爆发性,市场潜力亦是不亚于动力电池领域。

  “低成本、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将是未来锂膜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涂覆配方及工艺将是打造差异化和定制化隔膜产品的核心要素。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头部企业规模技术提升,行业加速洗牌,市场竞争格局逐步清晰,国内隔膜企业差距进一步拉开,市场进一步集中,头部企业均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锂膜产业内部整合,以现有10亿平米产能为基础,重点筹划、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产能布局,持续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产线装备能力和产业制造能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以成长为行业领先企业为目标,打造公司百亿级收入规模的支柱型产业。

  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全面收官,各方面成绩优异。“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坚持“价值型、创新型、国际型”企业定位,持续做强叶片、玻璃纤维等优势主导产业,突破发展锂电池隔膜等关键主业,重点打造新的增长极。通过创新驱动、国际化促进、打造团队创造力和产业竞争力,将公司建成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际新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努力成为中国建材集团新材料板块的龙头平台。

  2021年,公司将依据“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初步构架,深入推进落实以下重点工作:

  加速做大锂电池隔膜产业:通过加速产业整合,实施战略客户开发;加强技术研发,持续提质增效;发挥装备平台作用,加快产能布局和产线建设等主要举措,推动锂电池隔膜产业发展的快速突破;

  持续做强叶片产业:重点推进国际客户开发,加速整合国内外资源,持续挖掘需求,并在内部推动精益生产、数字驱动等管理创新,保持叶片行业内领先优势;

  深化做优玻纤产业:稳步推动国际化布局,加快玻璃纤维新品研发及产业化步伐,积极开发、扩大玻纤应用场景,完成电子布生产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差异化优势。

  (2)明确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及膜材料产业发展方向,集合优势资源,积极布局、培育并推进战略产业发展与创新产业孵化。

  公司两大支柱型产业风电叶片及玻璃纤维其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在国内均位居领先位置。公司坚持做优做大做强支柱型产业,力争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实施国际化战略、着手布局全球市场是必由之路。在实施国际化的进程中因境外投资及海外开拓经验不足,缺乏相应人才,存在国际化成效不显著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深入调研海内外相关产业发展环境,利用现有国际化市场网络推进公司整体国际化步伐,合理搭建境外产业架构,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确保国际化战略稳步实施。

  公司经营的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或当地货币作为结算货币,存在因汇率变动而使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和货币结算的汇率损失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选择强势货币进行结算,减少汇率波动影响;同时,调节外币收支结算时间点和结算量,控制外币持有量;并及时关注汇率走势,利用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工具,提高控制汇率风险能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十四五期间公司的产业发展路径将主要通过自主新建与投资并购,一方面投资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自主投资或外延并购项目必将带来包括经营管理、文化融合、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筹划、及时推动各类权益和债务融资方案,以满足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在十四五初期启动管理咨询项目,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的投资发展业务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与评估,进一步搭建和完善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体系,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新增两家所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分别为二级子公司北玻有限分立成立北京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一家三级子公司江苏恒州特种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减少一家所属公司,为三级子公司扎鲁特旗泰达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3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乐超军、潘建平、李文华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69,549.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13,348.94万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1,087.18万元,利润总额234,92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5,194.11万元。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194.1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520,691.58万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2,177.5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1,429.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545,455.60万元,盈余公积28,671.9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1,429.79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78,123,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6、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7、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贷款预算及相关贷款授权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1年贷款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850,000万元。在办理预算范围内的贷款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相关决议,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9、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0、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等十八家金融机构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下列十八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共计不超过1,434,000万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具体明细如下:

  1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泰山玻纤提供担保及泰山玻纤与其子公司间互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泰山玻纤)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6、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6)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4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逵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7、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87,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8,319.54万元。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关联方总额方面考虑,对其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经营范围:矿山、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限常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构筑物拆除;矿山勘测;非标设备加工;货物搬倒;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销售;工程机械修理;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石灰石、矿石开采、加工、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经营范围:其它非金属及非金属复合压力管道元件(仅限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管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玻璃钢罐体、钢罐体、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研制、生产、销售、安装;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复合材料、原辅材料、树脂、玻璃球、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玻璃纤维成型设备、玻璃钢成型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防腐保温工程研制、生产、销售、安装,信息网络技术开发,玻璃纤维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分析测试,货物、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非金属新材料、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测、监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制造及以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建材行业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产租赁;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18 号 1 栋 1单元 25 层 2501 号、26 层 2601 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及其制品、商品混凝土、石灰石的生产(限子公司及分公司经营)、研发、销售;销售:煤炭、石膏、非金属废料(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耐火材料、塑料制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日用品;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信息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新型建筑材料(仅限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展);购销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仅限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展)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预拌混凝土及水泥相关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运输(仅限河南南阳分公司开展);水泥用石灰岩开采,砂石骨料加工及销售(仅限河南南阳分公司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和垃圾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玻璃、陶瓷及其它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制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设计、转让、销售、工程建设和项目承包、技术服务与咨询、人才培训;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与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代理出口将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它企业所生产的非自产产品;主办境内国际科学技术展览。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上述相关关联方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1)中材矿山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5,000万元。

  (2)中材金晶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23,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5,000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8,000万元。

  (3)中材国际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9,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7,000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2,000万元。

  (4)中复神鹰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4,000万元。

  (5)西南水泥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6,000万元。

  (6)中联水泥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4,000万元。

  (7)中复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预计2021年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20,000万元。

  (8)中国建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2021年,本公司预计与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企业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除上述单独预计的金额)约为16,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0,000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约6,000万元。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销售或劳务发生时签署。

  公司向中材矿山购买石英砂、叶蜡石,向中复神鹰购买碳纤维,向中材金晶购买玻璃纤维产品,向中复集团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向实际控制人所属水泥企业销售过滤材料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相关规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已经获批的对7家所属公司11笔合计424,000万元担保的担保期限,调整内容如下:

  上述担保期限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21年2月28日,中材锂膜公司资产总额195,395.23万元,负债总额181,991.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6,309.03万元,净资产13,403.82万元。2021年1-2月,中材锂膜实现营业收入6,546.93万元,利润总额175.42万元,净利润175.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苏非有限资产总额38,192.00万元,负债总额8,684.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685.89万元,净资产29,507.19万元。2021年1-2月,苏非有限实现营业收入1,340.54万元,利润总额53.84万元,净利润53.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成都有限资产总额53,376.59万元,负债总额30,454.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222.01万元,净资产22,922.01万元。2021年1-2月,成都有限实现营业收入4,167.12万元,利润总额361.21万元,净利润332.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苏州有限资产总额86,534.64万元,负债总额43,576.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325.40万元,净资产42,958.65万元。2021年1-2月,苏州有限实现营业收入6,197.45万元,利润总额565.05万元,净利润491.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湖南中锂资产总额293,910.79万元,负债总额172,604.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2,420.54万元,净资产121,306.59万元。2021年1-2月,湖南中锂实现营业收入9,547.43万元,利润总额1,634.96万元,净利润1,634.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宁乡中锂资产总额138,308.46万元,负债总额92,975.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4,505.69万元,净资产45,333.08万元。2021年1-2月,宁乡中锂实现营业收入3,942.5万元,利润总额-353.84万元,净利润-353.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内蒙中锂资产总额19,025.6万元,负债总额12,554.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554.24万元,净资产6,471.36万元。2021年1-2月,内蒙中锂实现营业收入540.18万元,利润总额121.99万元,净利润121.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302,018.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99.14%,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97.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62,018.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11.32%,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9.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51,887.27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2.02%,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41.17%,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6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通过在境内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9亿元短期融资券,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在公司年度贷款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目的: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偿还、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投资项目建设、研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

  六、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八、为顺利完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薛忠民先生全权负责公司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交易所证券市场相关规定,拟通过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绿色公司债券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是一种中长期融资方式。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并在年度融资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股权投资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不低于70%用于公司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

  九、偿债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一、承销方式: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或核准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十三、授权事宜:为确保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6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投资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和利率情况,择优办理。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投资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新增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新增后公司为泰山玻纤提供担保额度累计510,000万元;泰山玻纤与其控股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玻邹城”)拟新增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综合授信相互担保,担保新增后泰山玻纤与泰玻邹城相互担保额度累计420,000万元。

  受到当地整体融资环境影响,为顺利完成融资业务,泰山玻纤将根据实际授信、担保审批情况在总体420,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单项调整,调整仅限于泰山玻纤与泰玻邹城之间的互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册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104国道以东、古泉街以南、玻纤南路以北泰山玻纤成品库二(泰安大汶口石膏工业园)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功能高分子材料、专项化学用品、玻璃纤维制品及其设备、玻璃钢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漏板设备制造销售;非金属微粉加工销售;包装材料生产及销售;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废旧玻璃纤维加工(不含防水玻璃生产);建筑防水材料及建筑防水生产设备加工、销售;纸制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来料加工;建筑防水施工。

  经营范围:邹城市太平镇里彦(邹城市里彦工业园区内)氧(液化的、压缩的)10200Nm3/h、氮(液化的、压缩的)20000Nm3/h 、液氩350Nm3/h的生产(有效期以许可证准)和销售;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玻璃钢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货物除外)。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泰山玻纤及泰玻邹城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2月28日,泰山玻纤及泰玻邹城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泰山玻纤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造、销售,系全球五大、中国三大玻璃纤维制造商之一,在日常经营中投资、运营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泰山玻纤正常经营投资所需资金,公司拟在现有对泰山玻纤370,000万元担保额度基础上,为其综合授信增加提供140,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山玻纤拟在现有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400,000万元相互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提供20,000万综合授信相互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泰山玻纤提供担保及泰山玻纤与其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302,018.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14%,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97.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62,018.7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32%,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9.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51,887.27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02%,占2021年2月28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41.17%,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至2021年4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3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第2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3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4、5、7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第6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第8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第9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第10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第11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泰山玻纤)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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